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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盛原创丨别让诉讼时效成为你胜诉的拦路虎

本案系同村邻居张三和李四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张三于2015年借给李四6万元用于建造池塘养鱼,双方签订书面借条并约定1年后还款,且有转账记录为证。然而,李四因生意不景气,借款期限届满后一直未予还款,期间张三亦未请求李四还款。

 

2021年,李四因鱼塘被征地获得拆迁款,张三遂向其讨要借款。但李四否认借款事实,张三遂将其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三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但由于李四抗辩张三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其诉讼请求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张三的起诉。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案例中张三在1年还款期限届满后未及时请求李四还款,也未通过其他途径主张其权利,其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结合借贷双方还款期限的约定可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点,具体如下:

1、借贷双方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人到期未归还借款,诉讼时效期间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借贷双方约定分期还款时,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借贷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亦未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履行期限,且无法结合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时,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自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就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时起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4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诉讼时效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第15条: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1条、第14条对以上中断的具体情形作出规定。

 

四、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利益的放弃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可以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包括以下情形:

1、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

2、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

3、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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